“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皮日休把螃蟹写的如此有气势,也算给螃蟹挣足的脸面。
历史上对螃蟹的研究还真不少,古书云:“以其横行,则曰螃蟹;以其行声,则曰郭索;以其外骨,则曰介士;以其内空,则曰无肠。”这么多名字,原来无肠说的是螃蟹。我只记得原来读过黄鹰的一本武侠,叫做《无肠公子》,大侠沈胜衣系列的,白衣沈胜衣,左手剑,大侠腰痩不胜衣,好像回到了大学里拿着手电看武侠的岁月。
秋风起,螃蟹肥。橙红色的卵块,白璧似的脂膏,软玉般的蟹肉,人称红玉琼酥。有道是“一腹金相玉质,两螯明月秋江”。其实加拿大超市里的螃蟹还是很多的,有雪蟹,蓝蟹,温哥华蟹,不过名气最大还是帝王蟹。
帝王蟹产在阿拉斯加,一般在8磅到15磅左右,也就是差不多8-15斤左右。身上基本没有什么肉,只吃螃蟹腿。这家伙号称帝王,长的也非常恐怖,刺头刺脚,浑身是刺。价格也是称王的,便宜的时候十几刀一磅,贵的时候要30多刀。不过基本上一只螃蟹也可以管饱。
这种深海怪物还是物以稀为贵的,超市里卖的最多的还是温哥华蟹。当初我一直没有把这两种蟹分清楚,一直把温哥华蟹叫成KING CRAB。因为我记得第一次在建红家吃这个大螃蟹的时候,一只螃蟹喂饱了我们三个人,当时还抱着照了相,可能是自已小鼻子小眼小脸蛋,感觉那螃蟹硬
是有我脸那么大。对比了一下我们的嘴,还真不知是谁吃谁呢。
如果你去吃BUFFET,特别是中国式的自助,像MANDARIN之类,往往可以看到好多雪蟹腿。长长的蟹腿整齐在放在盘子里,只要你能吃,尽管管饱。其实吃这个也是有技巧的。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咬牙切齿把蟹腿咬的七零八落,自已满嘴蟹皮,还没有吃上几口蟹肉。其实也不用像上海的蟹八件那样讲究,只用你在螃蟹腿的关节处轻轻折断,然后把蟹腿慢慢拿出来,一条完整的蟹肉就会出现在你的嘴边,拼命吃好了。
不管是帝王蟹,温哥华蟹和雪蟹,都是海蟹。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你吃的这些螃蟹,肯定是公的。因为这边有规定,到海里捉螃蟹必须要有证,一张证只可以捉16厘米以上的螃蟹4只,而且不能是母的。曾经有个哥们不信邪,捉到了一只母螃蟹,看着里面的黄,眼睛发直,一咬牙,没舍得放生,结果被警察叔叔捉个正着,罚款300,吐血吐了好久。这里的生态保护可不是玩虚的。
如果你真像这哥们这样馋母螃蟹,你完全可以去试试蓝蟹。可能是因为它们的产量大的原因,不在保护之列。蟹如其名,这种螃蟹甲壳和腿的颜色就是蓝色的,主要生活在半咸水区。圆圆的蟹身一看就是河蟹。这次在元明超市看到有卖杀好的蓝蟹,心里十分好奇。这螃蟹是已经被杀好了的,中间已经切开,保鲜膜盖着。看着里面黄的发红的蟹黄,真是挡不住的诱惑呀。
不过我当时也是非常的的纠结,记得不知听谁说的,螃蟹不能吃死的。这个问题其实困惑了我很久,螃蟹不能吃死的,那我们吃的螃蟹不管是蒸的还是炒的,难道还会动不成?不死怎么样吃呢,这样不只有去吃醉蟹了。想破脑袋也没有整明白,直到前天与一位朋友聊天谈到我烤螃蟹报警的故事才知道,原来说不能吃死的是不能吃自杀的螃蟹,他杀的还是可以的。不过当时在元明的时候可没有想这么多,一横心,只要你敢卖,我就敢吃,谁怕谁呀。
回到了家,心里实在是有点不踏实,上网查了一下螃蟹要蒸多长时间,据说是20-30分钟。我想我买的时候螃蟹已经被他杀了,好歹也是死螃蟹,要不就蒸30分钟吧。螃蟹上了笼屉,我开始打扫卫生。原来住的房客刚搬走,留下了三箱垃圾。更麻烦的是他们把垃圾没有分类,混在一起,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处理。我越看越来气,决定趁着蒸螃蟹的空档,到DOLLAR店去找超哥好好理论一下,给他们把垃圾送过去。螃蟹就先让他们蒸着,看我华罗庚的优选法用的多好,运筹学可不是白学的。
一到DOLLAR店,我还没有吭声,老板连忙向我道歉,这下倒把我的话堵在嘴里了。谈了谈生意的好坏,东扯扯,西拉拉,突然想起炉子的螃蟹大军了,坏了,快撤。果不其然,一到家里,在楼下就听见警铃大作,房间里一阵糊味,厨房里还起了烟子。通过这起事件,充分证明了我家的烟雾报警系统工作相当正常,正常到我就是没有办法把它停下来。到处找开关,就是找不到。听到多次中国的同胞因为做饭导致警报迭起的故事,今天咱当主角了。脑子里想起了一哥们家被消防员用消防斧劈开的壮观景象,还有昂贵的出警费用,上涨的保险费,就是想不起这该死的开关在哪里。无奈之下,找到了建红的电话,告之,快用书到报警器跟前多扇几下就好了。我怀着半信半疑的心情试了一下,还真灵,不叫了。
本着凡事要知其然以及其所以然的精神,我来查找问题的原因,原来是水烧干了。七手八脚地把螃蟹拿下来,发现下面一层的螃蟹已经糊了,上面一层的还好,锅是全部都黑了。看到吴贯中同学还是比较有生活常识,我认为他至少蒸过螃蟹。记得当初唐僧师徒被金翅大鹏鸟他们捉到的时候,我师兄悟空把唐僧放在第四层,八戒在第一层,的确是很有道理的,下面的要放经得起蒸的。
抛开事故本身而言,这笼螃蟹其实还算比较成功的。你想想,同一锅螃蟹,同时做出烤螃蟹和蒸螃蟹的味道,也算是创造发明吧。这个时候的蓝蟹,也就肚子的黄,两个钳子有点肉外,其他的都是空空的。管这么多呢,蘸点姜末,蒜末,醋,黄酒,唉,美味毕竟就是美味呀,想做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记得曹雪芹也对螃蟹研究很深,那场著名的38赛诗会,三大主角就着螃蟹宴,咏的螃蟹诗。“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香秋空里黄”,一句比一句经典。所谓黛玉宝钗有才有貌,无非是雪芹先生自已才华横溢,惊世骇俗而已。不过独自坐在DECK上,翻着红楼,赏秋食蟹,“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河池中,便足了一生”。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公子无肠,过即不过。食者无心,诸相非相。
一锅二品,真嗨笑死我也。。。
呵呵,谢谢夸奖,有机会过来我们边吃边吹牛好了
写得不错啊,以前还真没看出,你颇有文学青年的潜质呢。多写点啊,让我们长点见识。
真是谢谢捧场,各路神仙粉墨登场,让俺们十分汗颜。蒸锅就算了,因为信了从网上捞的偏方,白醋洗锅,把锅洗锈了。
看了,看来你还真能写。我说的没错,文学男青年。加油。
终于。。。。。我。。。。要。。。。。那个。。。。。。蒸锅!!!!!!!!!!!~~~~
测试
你可真能写啊,码这么多字儿多不容易,不过写得很好,看完了真是觉得加拿大的生活也不错,有那么多螃蟹吃,好在昨天晚上才啃了半只龙虾,暂且安慰一下自己吧,HOHO
流着口水想:真希望有一天能吃到你的创世发明:“金氏一锅烤蒸两吃蟹”!
沙发!座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