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是第几次看日出了,有在高山上的眺望,也有湖畔的凝视,有在海边顶着星光的期待,当然还有这次在401路边的邂逅。
30以前睡不醒,30以后睡不着。来到加拿大以后,一个人守着若大的房间,没有了老人的叨叨,没有孩子的缠绕,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反而患上了失眠的毛病。没有什么刻意,6点钟轻轻地发动车子,在TIM HORTON拿了两杯卡布基诺之后,脱掉鞋子,用大拇指打起油门,飘上了空旷的401。清晨的高速没有车水马龙的拥挤,只有那淡淡地朝霞轻轻追在后面。从后视镜里看去,鱼肚白的天空慢慢地染上一抹嫣红,霞光透过黑暗打进车里,与前方星星点点的灯光一起在夜幕中闪烁,让人产生一种“车行人不动,星光伴彩霞”的感觉。
And there are voices that want to be heard.
So much to mention but you can’t find the words.
The scent of magic, the beauty that’s been
when love was wilder than the wind.
当MP3中再次传出这首“Listen to your heart”的时候,一个红色的这点突然出现在车子的后视镜上,艳丽却不刺目。在这一瞬间,心中无由来地莫名一颤,忽然觉得再也无法继续行走,只能将车静静地停在路边,默默地等着太阳的升起。
天空依然变化很快,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公路对面的天空已经由一抹胭脂的薄媚变成了满天飞舞的灿烂。朝阳迸射出一条条绛色霞彩,透过重重盘踞的云层,洒下万道金鳞,在薄雾中蜿蜒翻转。奇特的是公路的右边却慢慢地囤积了很多乌云,与对面的满天彩霞隔着高速公路隔空相望,遥相对峙。不知飞向何方的一架飞机划出一道长长的白线,将淡蓝色的天空连同白云一起劈成两半。远处的树林中,小风儿卷着薄纱般的白雾贴着地面轻舞飞扬,
不管天空地面有多精彩,清晨始终是太阳的舞台。丹阳掀起金色的帷帐,把火红的晕轮涂在地上,尽情挥洒着金色的奢华。漆黑的柏油路无法吸收这洋溢的热情,粗糙的路面似乎也被这灿烂所填满,变得光洁起来,象一面黑色的镜子,把清新反射到你的脸上。背后的乌云也被朝阳的锐气所惊慑,带着水汽向一侧闪过,露出些许等烟雨的天青色(可能有人又会说我周杰伦了,不过俺的确很喜欢方文山),顺着光撇下一道浅浅的彩虹。阿波罗的马车没有理会凡间的盛会,只是骄傲地沿着自己的路线,从金黄色的口中吐出一个个烟圈,把温暖充满了江河湖海,只见金乌起处,风云齐动,群山起舞,天地变色。
生命同太阳的朝起暮落一样。无论陷身于人群的喧嚣纷攘,还是默守一枝的宁静;无论牢固的站立如松柏般坚韧,还是独傲的开放如荷莲般高洁;就向前进的机车,在我们埋头赶路的时候,有时也需要暂时停泊,看看初生的太阳,看看天边的彩虹,听听自己的内心,自己感动一下自己。当习惯了一个人的远行,没有方向,只有淡淡的牵挂,随着不再年轻的自我,不断释放着因狂想而产生的彷徨。习惯了一个人的朝阳,虽然时不时有点孤独和忧伤,可是那火红的霞光中却时常让人涌起莫名的感动。当你静静地站立于天地之间,感受着天地的大美,听着内心的呼喊,只想把时光酿成美酒,任由岁月酝酿,光阴流淌。
有些东西,上帝造就了它们,它们落在世人的眼里,却遗漏在人们的心中。
多好呀,你们上初中就组织看日出。我第一次看日出还是自己跑到黄山上看的呢,大冷天的,穿着军大衣,晚上4点起来,跑到光明顶看到的,现在看到这个名字倒是想起了阳顶天。
好文章,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到你的文章,想起自己看过的日出。还是上初中由我的语文老师组织的。时光如流水,流过多少日出和日落。可是我却只能搜罗出二十年前的记忆。最后一句话写得最好好,太阳升起落下不变,变的只是我们的眼,我们的心。
别自己给自己作怪了。美丽的东西任何时候都有,重要的是我们学会珍惜。再艳丽的日出也只是一瞬间,我们只要学会ENJOY就好了。无论是多么倾城倾国的丽人,就像伊丽莎白 泰勒一样,也有老去的一天。我们无法控制自然,只有管好自己的内心。天空中没有鸟的翅膀,但我已经飞过。每一分每一刻,无论是天晴还是阴雨,都有自己的美丽。试着欣赏罢了,共勉!
小李同学真给面子,发了这么多评论。呵呵,不过这篇自己也比较喜欢,那种感觉真是舒服,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只想把它记录下来,一口气就写完了。其实动笔比其他的要晚一些,反而早写完了。
平时早起时,会坐在窗边静静等候日出。这样的事也许本不该被我所有。
想到回去以后再难看到这样的美景,这样的让大自然拨动内心里那根G音弦,心里很失落。
想说:好美。非常喜欢。看的时候很有共鸣。加油!期待更多佳作!
哈哈,对这样的好文章当然不会再批你是周杰伦的啦